澳大利亚对涉华扁轧钢产品作出双反部分终裁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2日08:53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8月26日发布第2026/102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Certain Flat Rolled Steel Products)作出反补贴部分终裁: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Steel Co.,Ltd)和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Lianyuan Iron&Steel Co Ltd)在调查期间补贴微量,因此终止对其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韩国的扁轧钢产品作出反倾销部分终裁:韩国出口商POSCO无倾销,因此终止对其反倾销调查。同时,委员会将继续进行对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及对韩国涉案产品反倾销调查。

  2025年10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韩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不包括不锈钢、硅钢、工具钢和高速钢)的扁轧钢产品,未覆层、镀层或涂层,非卷状,厚度大于等于4.75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可带或不带压花图案。案件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83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对进口自韩国的扁轧钢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40.00.39、7208.51.00.40、7208.52.00.41、7208.90.00.30、7225.40.00.22和7225.40.00.24。(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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