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马来西亚H型钢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16:53
   2026年4月16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915/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H型钢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鉴于越南国内生产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对本次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决定不再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6.33.11、7216.33.19、7216.33.90、7228.70.10和7228.70.9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0年8月2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251/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H型钢等钢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8月1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975/QD-BCT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0.64%。2025年7月8日,越南对该案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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